2021年广深最新留学生落户政策

在各大一线城市,不少人十分关心落户定居的问题,快来看看广深最新的留学生落户政策吧。

广州

一、适用范围

  1. 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办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个体工商户工作、在广州创办市属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留学回国人员;
  2. 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二、入户年龄要求适用范围

  1. 国(境)外学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2. 国(境)外硕士学位/具有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 在国(境)外博士学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

三、社保要求

  1. 获得国(境)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有广州参保记录;
    获得国(境)外本科学位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开始算起两年内)申办时须有广州参保记录,在择业期外的申办时须有连续6个月的广州社保记录;
  2. 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广州社保缴纳单位须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劳务派遣除外);
  4. 获海外本科学位、在择业期外的留学人员,社保无须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但须有广州市市属用人单位连续6个月的社保,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5. 所在单位参加市社保的,申请人无须提供广州社保记录,留服中心自行核查;参加省社保的,须提供省社保缴费记录。

四、怎样就算择业期

从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起两年内(含两年)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本科择业期内留学的小伙伴申请入户,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至申报人系统递交入户日期为止,需在两年内(含两年)。 

五、办理时间

全年受理。 

六、办理材料

  1. 《广州留学人员引进人才入户申报表》;
  2. 申报人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只核查原件,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3. 根据落户地址提供对应材料;
  4. 迁入申报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房产为申报人直系父母的且与直系服务同个户口簿的需提供申报人及直系父母户口页;如户口簿在同一个户口簿的则申报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5. 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6. 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者提供《落户公共集体户承诺书》,街道集体户须为用人单位注册地址对应的街道。
  7. 用人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申报的录用证明、增人计划卡等入编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省参加社保的,还须提供引进单位在省连续参加社保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市参保可直接查询无须不用提交。)
  8. 家属随迁材料:有家属随迁,则提供结婚证(国外结婚证需提供翻译材料)、随迁家属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9. 如是离婚情况,提供随迁家属资料、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10. 随迁子女如在国外出生,则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等材料。
  11. 《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等研究人员,提供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鉴定书等资料。

七、留学生落户广州补贴

  1. 创业可拿10万元启动资金补助;
  2.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3. 落户到黄埔区/南沙区可获得2万- 6万的住房补贴。

深圳

留学生想要进行入户申请大致分为两步

一、进行留学生资格审定,获取《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二、进行正式的深圳入户申请。

深圳留学生资格审定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2. 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二、所需材料

  1. 攻读学位人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件或有效的中国护照;
    2.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 访问学者、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1. 身份证件或有效的中国护照;
    2. 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表(网上录入并打印);
    3. 国外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的访问邀请函或者推荐函;
    4. 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联办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3. 其他材料
    1. 做访问学者期间的项目成果及已发表的课题论文摘要;
    2. 公派访问学者的人员,提交国内公派任务批件、单位公派协议;
    3. 出国访问人员提供访问期间的护照及签证页;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访问人员提供访问期间的港、澳、台通行证及签证页。

三、办理流程

属于攻读学位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可全程网上办理。

其他情形需要到窗口办理,具体如下:

A. 申请申请人登录业务系统,按系统流程要求填报信息后提交书面材料至深圳人才园业务受理窗口;

B. 预约微信公众号上办理;

C. 审核审批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携带材料到办理点提交,然后窗口受理人员会审核审批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予以受理,如果审批合格的,申请人未来即可通过登录申报系统自行打印证书;
全部完成之后,你就可以获得《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了,获得资格证明之后,就可以正式进行入户申请了。

D. 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 取得我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E. 所需材料

    1. 无随迁人员
      1. 学历、资历证明;
      2. 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2. 已婚且同时办理配偶随迁
      1. 学历、资历证明;
      2. 配偶随迁承诺书;
      3.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4. 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5. 配偶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3. 已婚且同时办理子女随迁
      1. 学历、资历证明;
      2.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 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4. 随迁子女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4. 已婚且同时办理配偶和子女随迁
      1. 学历、资历证明;
      2. 配偶随迁承诺书;
      3. 学历、资历证明;
      4.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5. 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6. 配偶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7. 随迁子女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F. 申请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向市、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在业务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系统自动受理或由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申报信息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完整的,退回更正后予以受理。(2个工作日)
    3. 审核系统自动审核或由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申报信息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核;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完整的,退回更正。(2个工作日)
    4. 审批系统自动审批或审批人员对通过审核的材料进行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通过系统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审批信息推送发改部门,发改部门将人员信息卡、农转非指标卡的相关信息推送公安部门,不再发放纸质材料,并由公安部门通过系统或手机短信的方式将审批结果及后续办理流程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根据信息提示直接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后续落户手续。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告知不通过原因。(3个工作日)
    5. 领取结果人员信息卡、农转非指标卡直接推送至公安部门,无需到窗口领取纸质件;申请人可按约定的方式到市、区(新区)、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窗口,或者选择快递的方式领取《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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